三亚市政府最近出台了《三亚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对三亚市区发展方向,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以及住宅建设结构等方向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将对三亚市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指明了方向。
两翼滨海区重点发展高档旅游地产
根据规划,三亚市区发展方向为拓展两翼滨海度假区,提升中心城区。由于滨海土地资源稀缺,滨海土地资源优先用于旅游度假的发展,主要面向度假者而非投资者,产业重心转移到旅游度假产业而非一般性房地产业上。因此,在商品房发展方向上,三亚将在满足“居者有其屋”的原则基础上,重点发展高品位、高档次旅游房地产,近期侧重酒店式公寓的建设。
居住用地将集中旧城区
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旧城片区河东、河西以及月川片区,红沙组团、凤凰水城、三亚湾新城。
规划期内,下列区域作为住房建设的主要区域:临春开发区(山水国际)80万平方米;凤凰水城12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月川村、榕根村、四更园村、南边海村、海坡村)50万平方米;丹州小区(卓达公司)30万平方米;三亚湾新城50万平方米;鹿回头开发区30万平方米。其余为存量和新增土地的住房面积160万平方米(凤凰岛、海螺村区、东岸村、南边海山坡、海坡、市区内等区域)。
5年内建住房562万平米
根据年度住房需求变化,三亚市制定了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至2012年,建设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92万平方米、101万平方米、112万平方米、123万平方米、134万平方米。
其中每一年度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面积为: 5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6万平方米、6万平方米。
在住房结构上,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将以中小户型为主,中户型80平方米,小户型6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中户型占60%,小户型占40%,以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为充分利用三亚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商品住房的建设以中高档为主,中高档商品住房建设的目的是为满足国内外人士在三亚作为第二居所的住房需求,并规定,在规划期内,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5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8430亩
规划期内,为了保证三亚市住房建设能持续稳定发展,全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为8430亩,2008年1400亩,2009年为1500亩,2010年为1680亩,2011年为1840亩,2012为2010亩。
其中,规划期内,22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用地已落实,共计251亩。
将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
规划期内,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三亚市将通过制定合理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以及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土地等各类办法,加大对各类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
新项目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期内,为满足居民在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治安管理、休闲游憩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将大力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以此来引导和调控区域住房开发建设的速度和规模。
规划期内,对新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要将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同步列入项目规划。如果项目分期开发,相关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必须在首期建设和验收。对竣工后未按要求移交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国土房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
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规划中指出,三亚市将进一步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并且要求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便捷服务,并引导居民转换消费观念,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全市出租屋信息资源库,建立房屋租赁市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